最新!缴费标准来啦!

2020-09-01 14:50   三峡广电  

宜昌市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

缴费标准

请~知~悉~

1、参保登记: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宜昌市医保服务中心(市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二楼西大厅右手边)门口取号机取号办理。

2、缴费时间:医疗保险应按月准时缴纳或在上次缴费截止日期前续缴,否则将形成断保,无法正常享受住院待遇,由此带来的影响参保人员自己负责。2020年度医疗保险最长可缴至2022年6月。

3、缴费地点:①正常续费人员2020年度缴费可以直接到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办理;②特殊人群(包含首次参保缴费的、2020年前中断缴费需补缴的、医保关系从异地转入后首次缴费的、从单位转出首次续缴医疗保险费的、享受失业保险金期满后首次续缴医疗保险费的),在市人社服务大楼(环城北路40号二楼西大厅)医保服务中心缴费认定后,持《认定单》到三峡农行城区各网点缴费。

4、按10%和按5.5%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区别:按10%缴费的,既享受住院医疗待遇,又可根据参保人员年龄按月划分个人账户;按5.5%缴费的,只享受住院医疗待遇,不划分个人账户。

5、医保个人账户划分比例:未满35周岁的按3%,年满35周岁未满45周岁的按3.5%,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按4.8%,年满60周岁未满70周岁的按5%,年满70周岁的按5.2%。

6、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其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保费(个人只需要缴纳养老保险)。

特别提示

①《宜昌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认定单》一经出具,须于当月到三峡农行城区各网点缴费,跨月需将《宜昌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认定单》返还医保经办机构,重新认定缴费。

②参保人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以上内容可登陆浏览器搜索: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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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宜昌市医保服务中心

电话:6732692

宜昌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电话:6221440

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 

电话:6253530

来源:三峡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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