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因工作需要
湖北松宜救护队有限公司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救援队员20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救援队员,计划为20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不良的社会记录;
2、身体健康,且符合救护队员体质要求,无职业禁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①有传染性疾病、色盲、近视(裸眼1.0以下)及听力损失;
②患有呼吸、心血管系统疾病;
③中等强度以上的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
④脸形特殊不适合佩戴呼吸面罩;
⑤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救护工作。
(二)其他条件
1、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的男性青年(退伍军人、有矿山、危化、消防救援经验者或有电工作业证优先),高中学历进队后必须承诺通过自学提升学历。
2、年龄:年龄19-35周岁(以招聘入队时间推算年龄)。
3、身高及体重:身高170CM以上(170CM体重60-65KG,180CM体重不超过65-75KG,身高、体重比在2.4-3.2之间)。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长期有效(名额招满为止),一律实行现场报名,现场核实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原件,交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地点:宜都市枝城镇西湖大道55号延伸段湖北松宜应急救援中心(联系人:肖建国13872523763 胡昌平13872523573)。
2、资格审查
由公司组织审查专班负责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后统一进入面试。
3、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责任感和进取心、举止仪态方面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4、体能测试及业务技能测试
队员体能测试执行国家《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的综合体质测试项目。
5、体检
通过资格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队员)等测试合格后,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
四、聘用及管理
经体检合格者,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办理临时聘用手续。
新队员跟队学习,培训6个月,经综合考评合格,签定劳动合同,成为正式队员。
五、工资待遇
1.跟队学习、培训期间待遇:3000元/月。
2.经考核合格成为正式队员后,签定聘用合同,年收入6万元(含各项社保、福利费用)。
免费食宿。队员休息实行轮休制,日常管理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02
根据警务辅助工作需要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枝城中队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招聘辅警2名,招聘具体职位、各职位招聘人数见下图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纪律观念强,绝对保守工作秘密;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形象良好,身高不低于1.70米,矫正视力5.0以上;
4、身心健康;
5、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网络偏激言论、无负面过激行为,个人征信良好;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地点:枝城交警中队二楼内勤室,咨询电话18086635937、18972596497
3、报名需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个人征信报告(持个人身份证在中国人民银行一楼大厅免费打印)、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2张和《宜都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且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时现场量身高。
(二)资格审查
1、对完成报名的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审查报名表、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件和材料。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等候下一步通知。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以电话、公告等方式通知为准。
2、项目及达标标准:男子1000米跑,达标标准按照宜都市公安局招录辅警体能测试相关要求。达到基本体能要求人员即为合格,未达到基本体能要求或未完成人员,取消资格。
(四)体检
1、确定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照体能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的原则执行。
2、时间、地点:以电话、公告等方式通知为准。
3、项目和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项目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考生还需进行涉毒检测。体检、涉毒检测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征信、法院被执行人等情况,以及不得聘用和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考察相关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聘用、培训及管理方式
1、公示。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被招聘人员与宜昌神龙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岗前培训。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合格者进行岗前培训,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3、日常管理。考生被聘用后,由宜都市公安局各用人单位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薪资待遇
工资标准比照宜都市“以钱养事”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福利按用人单位同等待遇人员执行。
六、纪律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严肃纪律
在招考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一律取消考录资格。举报电话:0717-110
(二)防疫要求
应聘考生应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招聘全过程中,所有考生必需佩戴口罩,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在使用酒精消毒液进行手、衣着、个人物品消毒后,才能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参加相关招聘活动,候场时所有考生必须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培训机构以招聘辅警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号,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咨询方式:宜都市公安局枝城交警中队,咨询电话:18086635937、1897259649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03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要求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或者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717-4903015。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所有报名人员请加招聘QQ群:560650781,以便接收招聘相关信息。
1、现场报名:宜都市陆城东正街52号,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求职人员携带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电子邮箱报名:确实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采取电子邮箱投递简历的方式报名,要求简历及证件制作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QQ邮箱55340201@qq.com。
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2年4月20日9:00至5月4日17:00。
2、资格审查:2022年5月5日9:00至5月6日17:00。
四、考试时间及形式: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中介组织进行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和复习范围。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统一在本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档案,均审核无误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被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起点职称,2年后仍不能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起点职称的,医院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相关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