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融媒讯(通讯员 戴雷 李鹏)我市从9月1日起,按照“能改则改、应迁尽迁”的思路,采取“拆、遮、改、迁”等方式对全市散坟进行综合整治,助力乡村振兴。
散坟整治范围:长江、清江、渔洋河、各大中型饮用水源水库沿线;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两侧500米以内;城镇规划区和集中连片居民住宅区500米以内;天龙湾湿地公园、宋山森林公园、龙山森林公园等风景区和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以下简称“三沿五区”)。
“拆”,对豪华墓的整治,应拆除高大墓碑、亭台楼阁、桌椅石墩、立柱围栏和包括其他硬化部分在内的附属设施,并复垦复绿,活人墓一律拆除。
“遮”,对占地面积未超过标准(单人墓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超过6平方米)、墓碑高度不超过80厘米、宽度不超过60厘米,没有其他硬化部分的散葬坟墓采取植树绿化等方式进行有效遮挡,达到“旧坟不现”的效果。
“改”,对硬化大墓和无主坟墓的整治,将高大墓碑改为小型化卧式碑,墓碑不超过墓位占地范围,面积不超过0.4平方米,拆除其他硬化部分,不留坟头,复垦复绿。
“迁”,对纳入项目建设和城市整治范围的散葬坟墓,按照“应迁尽迁”的要求,迁入属地公益性公墓或宜都市城乡公益性公墓安置。坟墓拆迁后对原地块进行覆土绿化,恢复生态。
此次散坟整治工作后,将从源头上杜绝乱埋乱葬现象,“三沿五区”范围内实现“旧坟不现、新坟不增”的目标;同时,散葬坟墓达到“碑卧倒、绿化好、硬化少、面积小”的生态化治理效果。
(责编:刘娟 审核:黄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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