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省内多地报告疫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请发热患者自觉落实以下措施:
1、发热患者不可到药店自行购买退热退烧药,应全程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具备自驾条件的应直接到就近的乡镇卫生院或市直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发热患者不具备自驾条件的应到就近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医务室就诊,由专用救护车接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3、发热患者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主动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核酸单采单检,自觉在指定区域等待和留观,直到报告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转到普通门诊就诊。
4、发热患者就诊时应如实报告近7日旅居史,家庭成员近7日有省外或省内重点地区旅居史应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5、发热患者如因隐瞒不报、迟报、不配合预检分诊、不配合留观、不进行核酸单采单检等情况造成疫情扩散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各位市民如发现药店擅自出售退热退烧药,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医务室、民营医院擅自接诊未经排除新冠肺炎的发热患者,发热门诊未执行留观措施等情况,可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4823047。
宜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