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李辉)村民不慎在施工围墙边摔倒,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矛盾无法化解。随后,法官三次进村,多方借力,终于化解矛盾。11月2日,从宜都市法院获悉,该院聂家河法庭刚刚调解一起村民与相邻企业之间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经过承办法官联合村委会干部进村入户调解,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和解。
原告陈某居住地与被告某茶叶公司相邻。2021年3月12日,陈某沿靠近被告公司围墙旁一米多高的堡坎上行至自家茶园,不慎从被告公司正在施工的围墙边缘摔落至公司堆放的石块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
“原、被告是邻里关系,原告因伤致残,被告又是本地重点涉农民营企业,调解是最好的方式。”案件诉至法院后,法庭在立案前委托潘家湾司法所开展诉前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
案件立案并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组织村干部和双方当事人到原告家中进行现场勘查、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中我们发现,双方前期在被告围墙修建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邻里纷争。”法官介绍,了解双方纠纷的具体情况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到村委会调解。通过耐心细致地讲解,释法明理,阐明利害,最终促使双方就赔偿问题及邻里纷争一并达成和解,既让企业安心生产经营,又依法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侵权等传统民事纠纷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需要我们用心用情,尽力化解纠纷。”宜都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办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法院本着解民忧、纾民困的原则,加大案件巡回审判和调解工作力度,充分运用“换位思考”“借助外力”等方法,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