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融媒讯(通讯员 杨浩)11月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平台接到一起消费者投诉:2020年5月,消费者向某商家订购了一批家装玻璃,价值4.398万元,当时双方约定了玻璃尺寸,但安装结束后,消费者发现玻璃上的标签标示未达到双方约定的尺寸,当场提出异议,经过协商,商家答应保证产品质量,并承诺对玻璃质保三年。2022年8月11日,该消费者发现其中一块玻璃自爆,价值3000元左右,遂打电话让商家上门进行质保,结果商家一直推诿,无奈之下,消费者于11月5日投诉至12315平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该投诉后,于11月8日组织双方当面调解,但消费者因疫情无法到场,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执法人员当即决定用电话连线的方式组织该场调解,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商家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经调解,商家认识到自己经营行为的不妥,并保证给消费者无偿维修好,严格按质保承诺给消费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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