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通讯员陈亚)近日,《宜都市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的出台从根本上打破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慢繁多”的审批流程,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带头人承接项目,共建美丽家园。
农村小型建设项目建设前期费用高、审批流程耗时长一直困扰着基层组织。为适应新时代新农村建设需要,市乡村振兴局起草的办法涵盖了农村小型建设项目适用范围、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后期管护、责任分工等方面,按照“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在发挥村民民主议事作用的同时,将县级有关审批事项委托乡镇办理,推行容缺受理、备案登记、告知承诺等便民改革举措,让基层少花钱、少跑腿。
此外,参照省、市相关规定,将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对村域内实施400万元以下相对简单、单一的项目进行了明确。并增加应急抢险类项目,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抢险救灾整治小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