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融媒讯(通讯员 李清滢)作为长江中下游水源安全保障的源头、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屏障,宜昌在长江生态保护中担负着重任。4月4日上午,宜都市、三峡坝区、猇亭区、枝江市四地法院齐聚宜都,共同签署《宜昌市长江沿岸化工园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细化落实宜昌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助力宜昌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
《协议》秉持系统保护、协同高效、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原则,重点聚焦建立环境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畅通环境资源审执事务协作绿色渠道、强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协作、深化服务化工园区优化升级、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机制、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环境治理体系、打造长江沿岸补种复绿恢复性司法基地等七大方面,要求四地法院建立健全常态化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体系,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协同化,形成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司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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