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宜都殡葬综合改革全面启动 。为充分保障群众利益和差异化需求,提供更加优质的殡葬服务,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促进殡葬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宜都出台了各项惠民殡葬政策,全力以赴做好新形势下殡葬服务民生工作。
一、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
(一)减免对象
对死亡后遗体在市殡仪馆火化、骨灰按规定安置的下列对象,减免殡葬费用:
1.宜都市域内城镇居民、农村村民;
2.驻宜部队现役军人;
3.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特殊对象。
(二)减免项目及标准
在全市实行“四免一送”政策,基本殡葬服务费实行先交后返。具体费用标准如下:
1.遗体接运费200元。指宜都市内使用殡仪专用车辆将遗体接运到市殡仪馆的遗体接运费用;
2.遗体冷藏(冻)费480元。指火化前遗体冷藏(冻)费用,按普通冷藏(冻)柜10元/具/小时计算,冷藏(冻)时间不超过48小时,超出部分由丧属承担;
3.遗体火化费350元。指普通火化炉遗体火化费用;
4.一年骨灰寄存费80元。指将骨灰临时寄存到市殡仪馆骨灰堂一年的费用,超出部分由丧属承担;
5.送环保骨灰盒1个(不超过500元/个),由丧属在殡仪馆指定骨灰盒类型中选择。
上述前4项减免项目标准为目前发改部门的核定价格,如定价发生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丧户未选择的补贴项目,不进行费用补差。骨灰装棺再葬的不予补贴。对实行火化过渡期区域的居民,死亡后在我市火化并在公墓内进行安葬的,除享受“四免一送”政策外,另给予1000元的奖励。同时,对火葬区现有棺木有偿回收,按照不高于2000元/副的标准对火葬区居民持有的成品棺木有序回收。
(三)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逝者的直系亲属或委托人,下同)在丧事处理结束后,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享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对象(逝者)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市殡葬管理所办理手续,并填写《宜都市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审批表》(附件1)。
2.审核。市殡葬管理所将申请情况登记造册后报市民政局审核。
3.发放。市民政局按季度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并将返还和补贴资金汇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
(一)奖励对象
对宜都市域内城乡居民火化后,家属自愿在政府批准的公墓采取草坪葬、树葬、花坛葬等生态方式安葬,且不单独建墓碑或留标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奖励标准
每例奖励1000元。
(三)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逝者的直系亲属或委托人,下同)在逝者骨灰安葬(放)后,持公墓安葬证和公墓管理机构出具的节地生态葬式葬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殡葬管理所办理手续,并填写《宜都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审批表》(附件2)。
2.审核。市殡葬管理所将申请情况登记造册后报市民政局审核。
3.发放。审批通过后,市民政局按季度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并将奖励资金汇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三、实施时间
本方案实施起止时间:2023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2022年11月以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实行火葬的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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