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融媒讯(通讯员 谢新雅)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宜都市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全力筑牢长江重要生态屏障,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宜都样板。
“全方位”普法宣传葆“本色”。将长江保护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并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教育20余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电子屏滚动播放法治标语1000余次。积极打造宜都特色长江保护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枝城镇白水岗村建成长江大保护“渔民驿站”,红花套镇“长江保护法”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正如火如荼进行,切实保障法治宣传实效。
“全覆盖”执法监管淬“成色”。启动长江岸线规划修订工作,对于港口经营、水路运输行业的准入进行严格行政审批,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确保环保条件达标。建立与环保、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合力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案件。2021年至今,对长江流域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700余次,共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6件,通过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监管,近年来长江宜都段非法采砂已绝迹,中小河流非法采砂已得到全面遏制。
“全领域”生态修复添“亮色”。加强流域内巡河巡湖工作,实现“一河一长”全覆盖。对长江沿线46个砂石码头、54个散货和危化品码头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治理后新增长江岸线绿化面积3万㎡。开展“三磷整治”“清河行动”“入河排污口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专项行动,重拳整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确保规范集约安全取用地下水,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全要素”司法保障筑“底色”。持续深化长江生态司法保护,通过履行诉前程序共督促行政机关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8公里,恢复、连通自然水域、湿地200余亩,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2000余吨,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共计25万余元。与三峡坝区、猇亭区、枝江市人民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共审结涉及长江大保护刑事、行政案件12件,为切实保护宜都江清岸绿、山灵水秀的美好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编:向姝 李华 审核:党艳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