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全市先河:红春社区集体“掏腰包”1.42万元,为群众晚年幸福“加码”

2024-12-17 16:50   陆城  

宜都融媒讯(通讯员 刘艳)12月16日,陆城街道红春社区顺利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验收,这标志着该社区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此次试点工作由省人社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展开,红春社区作为宜都市唯一入选的试点社区,凭借其可持续的集体经济优势,承担起探索创新养老保险补助模式的重任。

自2024年1月1日起,红春社区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实施个人缴费补助,补助对象为本社区户籍、当年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且为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其中,缴费基础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困难群体直接补助200元;首次参保居民增加100元;获得各级荣誉的居民可享受补助金额从100元至500元不等。此外,为鼓励居民长期参保,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人员,还追加补助100元,充分体现了养老保险制度中的“长缴多得”的激励原则。

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入户宣传,对270余名符合社区股份合作社成员且为本社区户籍人员进行养老保险情况核实与政策宣传。经审核,共有93位居民符合补贴条件,其中新开户人员30人,每人补贴200元;正常缴费人员46人,每人补贴100元;特殊困难对象17人,无需缴费即可每人直接获得200元补贴。目前,全部补贴款项已顺利转入个人账户,共补助资金14200元。

红春社区居民薛春丽高兴地说:“原来个人缴费就有政府补贴,现在又有了社区集体经济补助,以后养老就更有保障了。”补助试点工作的推进不仅增强了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是为全市其他村、社区开展补助工作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

(责编:李华 向姝 审核:党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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