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融媒讯(通讯员 路守栓)自《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个月以来,宜都海事处聚焦“监管、接收、处置”三大关键环节,从执法、船员、污染物接收三个维度精准发力,推动辖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交出一份生态守护与行业治理的双赢答卷。
海事执法:以“严准实”织密监管网络
作为《条例》落地的“执行者”,宜都海事处将执法重心下沉至一线,构建“全链条、高精度”监管体系。工作中,执法人员以“零容忍”态度开展穿透式检查,重点核查船舶污染物交付、岸电使用、油类记录簿规范填写、垃圾储存容器分类标识等关键环节。
“不仅要查问题,更要教方法。”宜都海事处执法人员创新“执法+普法”模式,将《条例》条款转化为“船员易懂、船上能用”的操作指南。
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通过“手把手演示垃圾分类、点对点解读合规要求”的方式,累计开展现场宣传船舶170余艘次,覆盖船员800余人次,推动监管要求从“纸面”落到“船头”。
船舶船员:从“要我防污”到“我要防污”的观念蜕变
《条例》实施带来的变化,在船员群体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以前垃圾分类靠自觉,现在有了明确标准,海事同志还上门指导,船上的环境都清爽多了。”常年航行于长江宜都段的船长刘师傅坦言,如今船员们不仅主动规范填写污染物处置记录,还会在船舶微信群里分享防污小技巧。
船员们的防污意识从“被动配合”转向“主动践行”,形成“人人参与防污、共同守护长江”的良好氛围。
污染物接收:打通“船到岸”处置闭环
“以前接收船舶污染物时,经常因为记录不规范来回沟通,现在有了海事处的指导,污染物的接收效率有了很大的提升,有接收需求的船舶基本上都能及时完成接收。”关洲停泊区污染物接收船船员说道。
提前预约、即时接收、实时报备,为确保污染物“接得住、转得走、处理好”,宜都海事处定期核查接收单位的处置资质与台账,实现污染物从“接收”到“处置”的全流程可追溯。
下一步,宜都海事处将持续深化“执法监管、船员引导、接收协同”的多维工作模式,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让“水清、岸绿、航畅”的生态画卷在长江宜都段持续铺展。
(责编:向姝 李华 审核:党艳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