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
三峡日报讯(记者陈克新、通讯员路守栓)《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一个月来,宜都海事处聚焦“监管、接收、处置”三大关键环节,从执法、船员、污染物接收三个维度精准发力,推动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
作为条例落地的“执行者”,宜都海事处将执法重心下沉一线,构建“全链条、高精度”监管体系。工作中,执法人员重点核查船舶污染物交付、岸电使用、油类记录簿规范填写、垃圾储存容器分类标识等环节。
“不仅要查问题,更要教方法。”执法人员创新“执法+普法”模式,将条例条款转化为“船员易懂、船上能用”的操作指南。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通过“手把手演示垃圾分类、点对点解读合规要求”的方式,累计开展宣讲170余艘次,覆盖船员800余人次,推动监管要求从“纸面”落到“船头”。
“以前垃圾分类靠自觉,现在有了明确标准,工作人员还上门指导,船上的环境好多了。”常年航行于长江宜都段的船长刘师傅坦言,如今船员们不仅主动规范填写污染物处置记录,还会在船舶微信群里分享防污小技巧。
船员们的防污意识从“被动配合”转向“主动践行”,形成“人人参与防污、共同守护长江”的良好氛围。
在污染物接收方面,宜都海事处积极推动打通“船到岸”处置闭环。“以前接收船舶污染物时,经常因为记录不规范来回沟通,现在有了海事处的指导,污染物的接收效率有了很大提升,有接收需求的基本上都能及时完成接收。”关洲停泊区污染物接收船船员说道。
提前预约、即时接收、实时报备,为确保污染物“接得住、转得走、处理好”,宜都海事处定期核查接收单位的处置资质与台账,污染物从接收到处置实现了全流程可追溯。
宜都海事处将持续深化“执法监管、船员引导、接收协同”多维工作模式,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让“水清、岸绿、航畅”的生态画卷在长江宜都段徐徐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