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融媒讯 为持续强化宜都市网络餐饮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即日起,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举报入网餐饮单位及肉类产品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主体
外卖骑手、消费者、行业从业者、热心市民等。
二、举报范围
(一)“幽灵外卖”乱象。无食品经营许可(含小餐饮经营许可)、平台线上公示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伪造门店照片及经营环境等虚假宣传行为。
(二)经营资质造假行为。网络餐饮经营者存在伪造、涂改、借用、冒用他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突出问题,或者存在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三)经营场所环境不卫生问题。食品处理加工区积油积垢、墙壁发霉脱落、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备不到位等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
(四)食品经营安全管理不达标行为。网络餐饮经营者存在违规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小餐饮经营许可)过期等问题。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问题。伪造、变造健康证明的问题。
(六)肉类产品违法行为。肉源性造假(如鸭肉冒充牛肉)、使用过期变质肉及制品、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或伪造检验检疫证明等问题。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举报期限
实施违法线索举报奖励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奖励标准和方式
奖励标准: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属实的,予以50元举报奖励;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对最先发起举报者进行奖励;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奖励流程
(一)举报方式。
1.电话渠道:拨打举报热线0717-12315。
2.网络渠道:登录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
3.现场受理: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宜大道118号),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二)受理核查。自接到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奖励发放。对于查证属实且立案处理的举报信息,举报人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网络餐饮及肉类产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申请表》,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
六、不予奖励情形
(一)无明确对象、无有效证据、无法核实;
(二)举报前已被掌握或正在处理;
(三)恶意诬告、重复举报、以举报要挟牟利;
(四)执法人员、平台审核人员等依法履职行为。
(责编:向姝 李华 审核:党艳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