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陆城司法所立足“小所大作为”,以“法治村主任”工程为切入点,推动司法行政资源精准下沉、服务力量有效整合、治理触角深度延伸,逐步形成“司法所统筹培育、法治村主任一线履职、群众普遍受益”的良性循环,让法治真正成为村居善治的“压舱石”。
以“源头活水”育强队伍,夯实基层法治人才支撑。
陆城司法所坚持从“选”字入手,严把入口关,确保法治村主任“选得准、干得了、留得住”。
在选聘上,突出“三优先”:优先用退休政法干警,他们经验丰富、原则性强;优先用法律服务从业者,专业功底扎实;优先用长期在信访、综治岗位工作的老同志,熟悉群众工作。目前,辖区32名法治村主任100%具备法律背景或基层实务经历,88%是党员,平均年龄58岁,既有“法理”,也有“人情”,更懂“村事”。
在考察上,推行“三沟通”机制:与本人谈意愿,看是否真心愿意干;与村“两委”和原单位核表现,看一贯作风;与周边群众访口碑,看群众认不认可。去年初选阶段,就有2名意向人选因群众反映“坐不住、沉不下”被及时调整。正是这种“宁缺毋滥”的态度,确保了队伍整体务实肯干、扎根一线。
以“闭环链条”重塑机制,提升依法治理运行效能。
人配齐了,还得管得好、用得活。针对部分法治村主任初期“有心无力”“不知从哪下手”的问题,陆城司法所着力构建“选—育—管—考”全链条管理机制。
制度上“立规矩”。统一配发《工作台账手册》,每次入户普法、调解纠纷、参与议事都如实记录,年底归档备查。一本小册子,既是履职“记事本”,也是民情“收集簿”。
职责上“划边界”。明确法治村主任不是“万能干部”,而是聚焦四类角色:政策法规的“讲解员”、邻里纠纷的“调解员”、法律需求的“勤务员”、村级决策的“参谋员”。简单咨询当场答,复杂问题“吹哨报到”——由司法所联动法治村主任、法律顾问、民警、村干部等组团处置。中笔社区一起拖了十多年的集体资产侵占纠纷,正是靠这个机制,在三个月内依法厘清权属、达成和解。
考核上“动真格”。实行百分制考评,法治宣传占20分、纠纷调解占30分、村级法务占25分、便民服务占25分。每周至少驻村1天,坐班与走访相结合。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2025年,群众对法治村主任服务的满意度达98.3%,较前一年提升5个百分点。
以“实战场景”淬炼服务,打造群众可感法治样板。
制度再好,最终要落到一件件具体事上。陆城司法所推动法治村主任在四个高频场景中“亮身份、起作用、见实效”。
在矛盾化解中“站得出”。坚持把调解挺在诉讼前,发挥法治村主任“熟人社会+专业支撑”双重优势。胜利社区唐开玉面对居民封堵公共巷道,没有“和稀泥”,而是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91条,支持受阻住户起诉,最终法院判决恢复通行——既守住法律底线,也赢得群众信任。2025年,法治村主任参与调处纠纷372起,成功调处365起,98%化解在村内。
在普法宣传中“说得进”。拒绝“念文件”“贴标语”,提倡“用身边事讲法理”。有的利用晚饭后“围楼夜话”穿插案例;有的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编成顺口溜;还有的联合非遗传承人开设“法治剪纸课”,边剪“公平秤”“民法典书”边讲法。全年开展“小而精”普法活动105场,覆盖1.1万人,不少村民主动问:“下周还讲不?我想带孙子来听。”
在便民服务中“靠得住”。在12个村(社区)设立“家门口法律服务点”,由法治村主任轮值,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援助申请指引等服务。去年开展“法律义诊”51次,现场解答宅基地、赡养、劳务、物业等高频问题600余个,同步排查出潜在风险隐患107个,多数当场化解。名都社区法治主任朱绪北在“法律义诊”中敏锐察觉一小区业主因物业纠纷酝酿集体拒缴物业费的苗头,第一时间介入疏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厘清双方权责边界,引导业主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化解矛盾,成功将一起可能激化的群体性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筑牢了基层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在村级事务中“把得准”。明确法治村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对集体资产处置、工程发包、村规民约修订等事项进行合法性“预审”。2025年,协助审核村级合同116份,提出修改建议43条;推动所有村完成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删除“罚款”“限制婚嫁”等违规条款21处,从源头减少“因规生访”。
实践证明,“法治村主任”不是挂名头衔,而是实打实的服务岗、治理岗。这支队伍,一头连着司法所的专业支撑,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急难愁盼,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毛细血管”。下一步,陆城司法所将持续优化选任标准、完善保障机制、拓展服务场景,推动“法治村主任”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赋能”跃升,让更多群众在每一件小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讯员 郑雪峰)
(责编:向姝 李华 审核:党艳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