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专职人民调解员
招聘公告
宜都市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于2025年6月1日正式进驻市综治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条件及要求如下:
01
聘用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均在市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调解工作。
02
聘用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三)宜都市户籍退休人员,年龄63岁以下(1963年6月22日之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和一定的政策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具备必要的法律及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电脑操作水平;
(四)具有政法机关、村居服务、心理咨询、矛盾调解等工作经历以及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03
待遇保障
享受目前市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规定的待遇,由劳务报酬、案件补贴等部分构成。
04
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应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周五)17:00前将《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等材料递交到宜都市司法局二楼209办公室(宜都市陆城街道城河大道185号)。
05
资格审查
市司法局将依据报名材料,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和报名人数,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面试人选。
06
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统一进行面试(未进入面试的不再通知),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7
公告
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人员确定后,将予以公告。
08
其他
公示期满后,市司法局通知入围人员上岗。本次招录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717-4830282
特此公告。

附件: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
宜都市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