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孕无忧、生育有补、养育减负!今天,我们整合卫健、医保、税务多部门生育养育惠民政策,覆盖孕前、孕期、分娩、育儿全流程,免费项目、现金补贴、报销优惠一次性梳理到位,有需要的家庭快快收藏!




PART 01
免费婚检

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进行的一次全面医学检查,及婚育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可及早发现、诊断和治疗影响婚育和生殖健康的疾病。
检查地点
1.宜都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婚姻登记处)
检查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咨询电话:0717-4900778
2.宜都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三楼)
检查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717-4832313

PART 02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主要是为准备怀孕的夫妇在受孕前提供的一系列优生保健服务,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旨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每对夫妇每胎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检查地点:宜都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三楼)
检查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717-4832313


温馨提示
备孕夫妇在怀孕前3个月及怀孕后3个月,可免费领取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畸形)。
领取地点: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陆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
咨询电话:0717-4832313,0717-4830642。
PART 03
免费产前筛查

从2026年1月1日起,年满35周岁,本人或其配偶为我市户籍、常住人口,或在我市医疗机构产检建档的孕妈,遵循“知情自愿、免费服务”原则,可享受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以下简称NIPT)和系统超声大排畸检查。
检查意义
NIPT检查:能对胎儿是否患有唐氏综合征(21三体)、爱德华氏综合征(18三体)、帕套综合征(13三体)等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疾病进行有效筛查,更精准地评估风险。
系统超声大排畸检查:可排查严重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缺陷、唇腭裂、肢体畸形等,及时发现潜在问题。
检查时间
NIPT检查:需在孕12周-22周+6天期间进行,符合条件的孕妈每孕次可享受一次免费,如果孕妈不选择NIPT,而是自愿选择羊水穿刺产前诊断检查,可直接减免680元。
系统超声大排畸检查:需在孕20周-24周+6天期间进行,符合条件的孕妈每孕次可享受一次免费。
检查地点
1.宜都市人民医院妇产科(电话:0717-4903025)
2.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孕期保健门诊(电话:0717-4830642)
温馨提示
符合条件的孕妈前往定点医院申请免费筛查时,注意携带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孕产妇保健手册》等。




1.实施起始时间:2024年9月15日。
2.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8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为: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组织细胞活检、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单精子注射。
3.报销规则:个人自付20%后,剩余合规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职工医保报销75%,居民医保报销65%)。
4.宜昌市开通了辅助生殖门诊的医院共有3家:
①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伍家院区)
②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
③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
5.具体补贴政策、申报方式等可点击以下链接:
https://ybj.yichang.gov.cn/content-61511-6362-1.html




1.政策更新时间:2025年8月1日。
2.报销规则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产前检查费,生育保险最高可报销1000元。后续发生超出生育保险报销额度的费用还能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在职职工年度基金最高再报2200元。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年度基金最高报销400元(与普通门诊基本医疗统筹共享年度支付限额)。
3.咨询电话:0717-4831184(宜都市医疗保障局)。
4.具体补贴政策、申报方式等可点击以下链接:
https://ybj.yichang.gov.cn/content-61511-6289-1.html




1.享受人群:宜昌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孕妈均可享受;同时覆盖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2.“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内容:
基本服务包是指参保人员住院分娩,按医疗常规产生的必需医疗费用。
包括:床位费(普通病房标准)、护理费、诊查费、阴道分娩(常规)或剖宫产(常规)对应的分娩操作、手术、麻醉、监护以及与分娩直接相关的常规检查、药品、耗材等费用。
3.住院分娩“零自付”政策内涵
在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零自付”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在“基本服务包”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全额保障,个人无需自付。因个人特需服务、特殊治疗,或分娩过程中产生合并症、并发症等超出基本服务包范围的费用,不设住院起付线,按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4.实施时间:2026年6月15日零时以后分娩的孕产妇,享受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零自付”待遇。
5.宜都市首批签约医疗机构
①宜都市人民医院
②宜都市妇幼保健院
6.就医结算须知
(1)在宜昌市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可享受“零自付”待遇。
(2)出院时凭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3)各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政策公示与服务培训,有疑问可现场或电话咨询。
7.咨询电话
宜都市人民医院:0717-4903074,0717-4903066;
宜都市妇幼保健院:0717-4824382;
宜都市医疗保障局:0717-4831184。
8.具体补贴政策、申报方式等可点击以下链接:
https://ybj.yichang.gov.cn/content-61511-6475-1.html




1.政策更新时间:2025年6月30日。
2.申领条件
(1)宜昌市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仅享受生育医疗费,不享受生育津贴);
(2)分娩/人工终止妊娠时参保状态正常;
(3)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到账满6个月次月起享受待遇);
(4)已在湖北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
(5)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不享受(由单位发放工资)。
3.领取途径
(1)线上办理
①微信/支付宝,搜索“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

②点击“生育津贴申报”,按步骤填写相关材料,即可申报。

(2)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到宜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窗口现场申报。
提交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拨付,直接汇入本人银行卡。
4.进度查询
(1)个人
①微信/支付宝,进入“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点击“我要查”。

②点击“生育津贴查询”,即可查询进度。

(2)单位
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业务查询→生育津贴发放记录查询。
5.咨询电话:0717-4831184(宜都市医疗保障局)。
6.具体补贴政策、申报方式等可点击以下链接:
https://ybj.yichang.gov.cn/content-61511-6416-1.html




1.参保条件:
新生儿出生12个月内,在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或本人落户地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医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办理渠道
(1)线上快速办理
方法一:
①电脑端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我要办”→“高效办成一件事”。

②点击“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或“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一件事”,均可办理。

方法二:
①鄂汇办APP/支付宝搜索“鄂汇办”小程序,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

②选择“个人‘一件事’”,点击“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或“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一件事”,均可办理。

(2)线下就近办理
携带新生儿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前往宜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即可办理。
3.咨询电话:0717-4728263(宜都市医疗保障局)。
4.具体补贴政策、申报方式等可点击以下链接:
https://ybj.yichang.gov.cn/content-61511-6416-1.html




1.申报条件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对象,其中:
①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②生育二孩及以上时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得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③生育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产妇,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后再合法生育三孩或多孩的,可再次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2)该子女首次入户户籍为宜都市,其父母至少有一方为宜昌市内户籍。
2.补贴标准:一次性发放生育补贴5000元。
3.具体补贴政策、申报方式等可点击以下链接:




我市从2022年9月22日开始实行二孩及以上育儿补贴金政策,2025年国家实施育儿补贴制度后,本地政策与国家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衔接,对具有宜都市户籍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满3周岁。

具体补贴政策、申报方式等可点击以下链接:




2022年3月28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发布,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023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发布,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1.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其中:
①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②生育二孩及以上时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得享受幼儿园保教费补助。
③现家庭中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均可以享受幼儿园保教费补助。
(2)申报幼儿园保教费补助的该子女户籍为宜都市,其父亲或母亲为宜昌市内户籍人口。
(3)在宜昌市区域内幼儿园接受三年学前教育(含幼儿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或在宜昌市内跨县市区就读)。
2.补助标准:按照500元/学期标准补助。
3.补助方式:实行先缴后补,即符合补助条件幼儿每学期入园时先行全额缴纳保教费,经审核确认后发放幼儿园保教费补助。
4.具体补贴政策、申报方式等可点击以下链接:

